怒江州人民政府

解读《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怒江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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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08276-2021-183229
发文机构
怒江州生态环境局
公开目录
政策解读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文      号
发文日期
2021-09-20 15:36:26

近日,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2021年怒江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对进一步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强化政策解读与回应关切、完善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保障5方面工作提出要求

    一、工作基础如何筑牢?

(一)规范政务信息管理。2021年底前,将本行政机关现行有效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通过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

(二)做好法定公开内容的日常维护。落实专人专责,健全日常检查、维护等工作机制,强化权责清单、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办事指南等权力配置和办事服务信息的调整更新。

(三)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州直部门要全面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工作,并持续动态更新优化调整,加强对重点工作部分的公开事项的再梳理和再细化,确保标准目录对重点业务工作的全覆盖、无遗漏;基层政府要进一步调整完善26个试点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根据国家有关部门新出台的其他领域标准指引及时编制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推动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向乡村、社区延伸,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建立完善公开事项清单,重点公开乡村振兴、村级财务、惠农政策、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等群众关切的信息。

(四)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进一步规范全州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不断提升答复文书规范化水平;严格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计收工作。

二、如何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深化各类规划主动公开。县、市人民政府和州级各部门公开本县(市)、本系统“十四五”规划纲要和国土空间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配套政策等。做好规划(计划)的归集整理和主动公开工作。州政府门户网站开设专题,汇集发布各县(市)“十四五”规划纲要和州级其他规划,全面展示全州规划体系。

(二)深化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公开。各级政府行业主管部门要将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推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的信息公开;把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政务公开工作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加大考核力度。

(三)细化财政领域信息公开。推进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加大惠民惠农政策和资金发放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公开资金直达基层有关信息、推动补贴信息公开向村和社区延伸、依法规范政府采购信息公开。

(四)推进公共卫生领域信息公开。围绕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做点做好散离管控、流调溯源、精准防控、冷链物流、假期人员流动、疫苗接种等信息公开工作。积极做好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健康怒江行动等工作的信息公开,加大公共卫生知识普及力度。

(五)推进市场监管领域信息公开。主动公开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并及时更新;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规定要求,推进监管执法信息公开;及时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基本信息、结果信息,推进监管执法信息公开;加强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信息公开工作。

(六)推进生态环境领域信息公开。围绕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土壤污染防治和自然生态保护等内容,加大信息公开和解读力度;及时公开建设项目环评和验收、污染源监测、环境监管执法、核与辐射监管、突发环境事件等环境监管类信息;持续做好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情况和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公开工作。

(七)推进民生保障领域信息公开。持续做好促进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城镇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就业创业政策措施和就业供求信息公开工作;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及细则、公办和民办学校招生计划、录取办法等信息公开工作,探索开展中小学信息公开事项梳理和公开标准目录编制工作;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程序、内容、主体、渠道。加大社会救助、养老服务、保障性住房等信息公开力度。

(八)推进重点领域统计数据公开。通过政府网站依法集中规范发布经济、农业、工业、服务业、财政金融、民生保障、教育卫生、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城乡建设、文化旅游、安全生产、自然灾害等社会公众关注度高的统计数据,力争通过图表图解等可视化方式动态展现和解读。

三、如何强化政策解读与回应关切?

(一)持续加强重要政策发布解读。围绕巩固脱贫成果全力推进乡村振兴、强化项目投资、加快产业培育、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和改善民生、深化改革开放、防范风险隐患以及统筹做好“六稳”“六保”等方面出台的重大政策。

(二)多元化、多渠道解读政策。严格落实政策解读“三同步”制度;运用新闻发布会、图示图解、卡通动漫、短视频以及运用民族语言等多元化方式开展政策解读;强化政策施行后解读,有针对性地进行二次解读、跟踪解读;政策制定机关要加强政策咨询服务,加强对基层政策执行能力的培训,推动基层全面准确把握政策;要依托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实体服务大厅和政府网站,设立政策咨询综合服务窗口,更好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

(三)积极回应关切。充分运用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网站信箱和留言板、政务新媒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等渠道,及时发现社会热点,围绕政务舆情背后的实际问题,以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主动回应关切;鼓励通过网上意见征集、问卷调查等方式收集企业和群众对决策草案的意见建议,助力政策完善。

四、平台建设如何规范?

(一)强化政府网站功能建设。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功能建设,并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情况专项检查;优化省、州、县(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州直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互联互通;持续做好政府网站常态化监测,“信用中国(云南·怒江)”网站纳入常态化管理。

(二)加强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清理整合。落实政务新媒体的开办、变更、关停、注销分级备案制度,确保应报尽报、应管尽管;针对一哄而上、重复建设、“娱乐化”、“空壳”等问题有序开展清理整合,对功能相近、无力运维、用户关注度和利用率低的账号坚决予以关停。

(三)推进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优化整合。按省人民政府工作要求,分类完成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归并工作,实现全州非紧急类热线“12345”一个号码服务;健全热线工作管理体系,做好热线平台建设与维护,加强热线队伍建设。

(四)提高政府公报服务社会水平。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刊登机制,提高州人民政府公报赠阅覆盖面;加强怒江州人民政府网站政府公报栏目建设,优化电子版阅读界面,强化目录导航和内容检索等功能,提升政府公报电子版服务水平。

五、如何加强工作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主要领导亲自主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政务公开主管部门(机构)协调推进的工作机制,各级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会议,充分履行统筹指导协调推进职责;各县、市人民政府和州级各部门主要领导年内至少听取1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专题研究部署推进工作,确保工作落实落细;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明确主管部门(机构)职责,配齐配强工作力量,加强经费保障。

(二)强化问责和工作监督。建立健全问责机制,对工作落实不到位、考核长期落后的单位,公开通报并约谈主要领导,督促工作整改提升;各县、市人民政府要继续开展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评估,评估结果列入年度综合考核体系且分值权重不低于4%,并于下一年第一季度将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开;优化年度考核指标,充分借助信息化手段开展日常指导和考核评估,避免过度要求下级单位提供自查报告、情况说明等材料,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三)提高业务培训实效。年内至少组织开展1次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列入领导干部学法和公务员初任培训课程。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部门要结合本要点细化工作任务,结合实际提出具体措施,实时跟进推动,确保落实到位。本要点贯彻落实情况要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相关文件: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怒江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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