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人民政府

云南省办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举报投诉生态环境问题进展情况通报 (二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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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08276-2021-161476
发文机构
怒江州生态环境局
公开目录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文      号
发文日期
2021-04-30 18:40:43

4月30日上午,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向我省交办第二十四批群众举报投诉生态环境问题136件(来电63件、来信73件),涉及16个州(市);其中,昆明市56件,大理州15件,丽江市10件,曲靖市9件,玉溪市8件,楚雄州6件,昭通市、保山市、红河州各5件,文山州4件,德宏州、迪庆州各3件,临沧市、怒江州各2件,普洱市、西双版纳州各1件,有关省直部门1件。省迎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边督边改组第一时间将交办件全部转相关州(市)和有关省直部门进行办理。

截至4月30日上午11:00,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投诉生态环境问题共二十四批2243件(来电1502件、来信741件);其中,昆明市907件,曲靖市259件,大理州238件,昭通市142件,玉溪市108件,红河州92件,保山市82件,楚雄州83件,文山州73件,丽江市69件,西双版纳州45件,迪庆州32件,临沧市31件,普洱市28件,怒江州23件,德宏州22件,省直部门直接办理9件。

我省高度重视督察组交办的群众信访举报件,及时提出办结要求,建立工作机构,健全边督边改工作机制,成立转办、督办、分析研判、信息汇总等小组,及时将督察组交办的举报件向有关州(市)及相关省直部门转办,对重点关注、群众反复举报的派出现场组进行现场督办。截至4月30日,第一批至第十五批来电来信举报1165件,已办结670件,阶段性办结158件,未办结337件;按核实情况统计,属实234件,基本属实88件,部分属实678件,不属实165件;责令整改756家,立案处罚291家,罚款金额964.34万元,立案侦查1件,约谈224人,问责9人。

省迎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边督边改组将分批公开督察组交办我省的群众举报投诉生态环境问题的受理、办理和整改情况。可登录云南省人民政府网站 (http://www.yn.gov.cn/ztgg/hbdc/)查阅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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