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人民政府

云南省办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举报投诉生态环境问题进展情况通报 (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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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08276-2021-160886
发文机构
怒江州生态环境局
公开目录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文      号
发文日期
2021-04-24 21:12:18

4月24日上午,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向我省交办第十八批群众举报投诉生态环境问题120件(来电72件、来信48件),涉及16个州(市);其中,昆明市40件,曲靖市13件,大理州12件,楚雄州10件,昭通市8件,红河州7件,玉溪市、保山市、文山州各6件,西双版纳州、丽江市各3件,怒江州2件,普洱市、德宏州、迪庆州、临沧市各1件。省迎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边督边改组第一时间将交办件全部转相关州(市)进行办理。

截至4月24日上午11:00,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投诉生态环境问题共十八批1508件(来电1085件、来信423件);其中,昆明市606件,曲靖市188件,大理州160件,昭通市102件,玉溪市66件,红河州66件,保山市59件,楚雄州58件,文山州53件,丽江市33件,西双版纳州30件,迪庆州23件,临沧市21件,普洱市18件,怒江州11件,德宏州10件,省直部门直接办理4件。

我省高度重视督察组交办的群众信访举报件,及时提出办结要求,建立工作机构,健全边督边改工作机制,成立转办、督办、分析研判、信息汇总等小组,及时将督察组交办的举报件向有关州(市)及相关省直部门转办,对重点关注、群众反复举报的派出现场组进行现场督办。截至4月24日,第一批至第九批来电来信举报572件,已办结306件,阶段性办结121件,未办结145件;按核实情况统计,属实119件,基本属实41件,部分属实323件,不属实89件;责令整改396家、立案处罚186家、罚款金额573.4万元、约谈137人。

省迎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边督边改组将分批公开督察组交办我省的群众举报投诉生态环境问题的受理、办理和整改情况。可登录云南省人民政府网站 (http://www.yn.gov.cn/ztgg/hbdc/)查阅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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