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人民政府

云南省办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举报投诉生态环境问题进展情况通报 (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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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08276-2021-160875
发文机构
怒江州生态环境局
公开目录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文      号
发文日期
2021-04-23 18:23:00

4月23日上午,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向我省交办第十七批群众举报投诉生态环境问题112件(来电72件、来信40件),涉及14个州(市);其中,昆明市43件,曲靖市、大理州各12件,昭通市9件,保山市、丽江市各5件,玉溪市、红河州、西双版纳州、临沧市各4件,文山州3件,楚雄州、德宏州、普洱市各2件,有关省直部门1件,怒江州、迪庆州当日无举报件。省迎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边督边改组第一时间将交办件全部转相关州(市)和有关省直部门进行办理。

截至4月23日上午11:00,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投诉生态环境问题共十七批1388件(来电1013件、来信375件);其中,昆明市566件,曲靖市175件,大理州148件,昭通市94件,玉溪市60件,红河州59件,保山市53件,楚雄州48件,文山州47件,丽江市30件,西双版纳州27件,迪庆州22件,临沧市20件,普洱市17件,怒江州9件,德宏州9件,省直部门直接办理4件。

我省高度重视督察组交办的群众信访举报件,及时提出办结要求,建立工作机构,健全边督边改工作机制,成立转办、督办、分析研判、信息汇总等小组,及时将督察组交办的举报件向有关州(市)及相关省直部门转办,对重点关注、群众反复举报的派出现场组进行现场督办。截至4月23日,第一批至第八批来电来信举报463件,已办结245件,阶段性办结102件,未办结116件;按核实情况统计,属实97件,基本属实36件,部分属实260件,不属实70件;责令整改364家、立案处罚148家、罚款金额552.68万元、约谈121人。

省迎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边督边改组将分批公开督察组交办我省的群众举报投诉生态环境问题的受理、办理和整改情况。可登录云南省人民政府网站 (http://www.yn.gov.cn/ztgg/hbdc/)查阅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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