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人民政府

怒江州生态环境局关于 公路路域环境整治提升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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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08276-2021-157513
发文机构
怒江州生态环境局
公开目录
规划计划及总结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文      号
发文日期
2021-02-05 13:49:23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保障

    为切实推动公路路域环境整治专项行动,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进一步厘清污染车辆清理整治工作中各有关部门与单位的职能职责,根据《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怒江州公路路域环境整治提升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怒政办函〔202030号)要求及州政府领导在《怒江网络舆情》(日报〔2020192期)上的批示精神,202011月,由我局草拟《怒江州美丽公路清理整治污染车辆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并按程序向各牵头单位征求意见建议,已由州人民政府印发。《实施方案》印发后,各县(市)及时成立以州生态环境局县(市)各分局为牵头单位,以住建、城市综合执法、自然资源、交警、路政、公路局等相关部门为责任单位的污染车辆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各自职能职责,密切配合,互通信息,切实开展污染车辆清理整治工作。

二、多措并举,深入开展整治专项行动

(一)加强宣传,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各县(市)工作组积极组织工作人员乡镇、村庄,通过发放宣传册、张贴标语等形式向广大群众进行宣传教育,引导群众进一步增强爱路护路意识。截至目前,共发放宣传册3000余份,张贴标语40处。

(二)联合执法,全面管控污染车辆。各县(市)工作组对辖区内砂石料运输车辆和搅拌车等机动车进行集中检查。截至目前,全州共计出动执法车辆60辆次、执法人员347人次。共向车主发放包含《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城乡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应履行环保责任等内容的告知书800余份,检查货运车辆816车次,对覆盖包裹不到位的116车次进行了现场警告整改,城市综合执法部门查处因货箱遗漏污物造成沿途市政道路污染的违法行为共30起,罚款共计55500元。

(三)把控源头,强化源头监督管控。各县(市)工作组开展集中排查整治工作,强化污染车辆源头整治。截至目前,全州共排查砂石料场、搅拌站和建筑工地78家次,发放告知书78份,分别是矿山企业12家,空心砖厂8家,农村公路临时拌合点17家,商品混凝土企业(拌合站)28家次,美丽公路项目施工区9个,保泸高速施工区3个,鹤剑兰高速施工区2个。

一是202012月,我局会同泸水分局开展联合检查工作。针对排查过程中发现保泸高速十标段3号拌合站、二标段总承包部2号沥青拌合站存在环境违法行为,已依法纳入行政处罚程序。二是兰坪分局针对检查发现问题,对云南建投鹤剑兰高速十三、十四工区项目部分别下发《怒江州生态环境局兰坪分局责令整改通知书》(兰环责改字〔202016号、兰环责改字〔202017号),要求限期内完成整改。三是贡山分局在排查中发现美丽公司绿道建设项目搅拌站均未设置车辆清洗坪;美丽公司绿道建设项目3号搅拌站沉淀池未清理;2号搅拌站从沉淀池清理出的渣石未规范处置;1号搅拌站未建设沉淀池,原料车间未安装喷淋设施,厂区道路未进行道路硬化;腊早碎石场设备未拆除,未完成生态恢复治理;牛郎当碎石场未拆除设备,未开展生态恢复治理,河道内还堆放有弃渣;美丽公路位于东风村的拌合站设备已拆除场地未清理;美丽公路位于龙坡小组的搅拌站砂石料露天堆放未覆盖等影响环境问题,均已现场提出整改要求,且针对整改事项建立验收机制,确保整改完成事项真实准确。

(四)加强管护,保证路域环境清洁。一是组织各县(市)对辖区内路段开展路面清扫、清理掉石、水沟清理等工作,保证路域环境清洁,公路安全通畅。二是组织护路员开展县道、乡道及村道卫生清理20轮次以上同时,督促各施工企业在砂石料拌合场设置洗车台,对运输车辆进行严格管控,防止渣土、砂石运输过程中出现跑、冒漏等现象,确保辖区内各路段面清洁。

(五)从严从实,开展督察检查工作。20212月,省厅成立调研工作组到我州开展生态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和重点问题整改现场核查工作。我局以此次排查调研为契机,对全州各县(市)污染车辆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实地督察,并将督察中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各县(市)分局,要求迅速组织工作组开展调查整改。

三、存在的问题

2020年,虽然我局污染车辆清理整治工作取得的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以下问题。

(一)执法人员力量薄弱。目前我州监察人员在编在岗的情况:州支队3人,泸水大队2人,福贡大队2人,贡山大队2人,兰坪大队5人,存在能力建设与行政责任不匹配的问题,环境监管压力较大。

(二)行政处罚主体不明确。机构改革期间,因行政处罚主体和执法清单不完善、不明确等问题,2020年,我州所有行政处罚均由州局作出,县级负责案件调查上报、提出拟处理意见、文书送达及整改情况监督检查等工作,增加了州级的工作压力和办案难度。

(三)异地交叉执法任务重。202012月,根据省厅安排部署,我局抽调13名执法人员前往大理州、楚雄州开展异地交叉执法工作,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我州生态环境监察执法工作。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局将以此次公路路域环境整治为契机,一是将组织州级相关部门对各县(市)开展情况进行督察,进一步对发现问题督促整改,确保工作成效得以巩固二是进一步督促指导各县(市)分局抓好牵头工作,促进各职能部门通力合作,继续加大对污染车辆和砂石料场、搅拌站及建筑工地等污染源的监督管理力度,切实做到力度不减,标准不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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