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人民政府

怒江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贯彻落实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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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08276-2020-157366
发文机构
怒江州生态环境局
公开目录
规划计划及总结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文      号
发文日期
2020-12-03 11:23:57

一、加强组织领导,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我局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调整充实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3名党组成员、副局长为副组长,州局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县(市)各分局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信息收集、汇总、上报,确保信息公开工作保质、保量完成。同时按“谁主管、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把信息公开的各项任务分解落实到局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县(市)各分局,形成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办公室归口管理、职能科室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怒江州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怒政办发202044)等文件精神,把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把政务公开工作与中心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考核、同推进,着力加强公开解读回应工作,着力围绕重点工作加强公开,着力强化公开平台建设管理,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全面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进一步提高生态环境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确保年度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二、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一)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

1.推进政策解读工作。严格执行《云南省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工作实施办法》,按照政策文件、解读方案与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发布“三同步”要求,健全政策解读工作机制。对出台的重要政策,将文件起草和解读方案一并报批。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已按要求完成解读。

2.推进回应社会关切。做好我局的政务舆情监测工作,扩大舆情收集范围,及时了解各方关切,有针对地做好回应工作。对涉及的生态环境领域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等热点问题,认真研判处置,及时借助媒体、网站等渠道发布准确权威信息,主动快速引导,正面回应疑虑,推动解决实际问题,赢得群众理解和支持。

3.推进媒体作用的充分发挥。善于运用媒体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引领舆论、推动工作。对生态环境工作中的重要会议活动、重大决策部署、重要动态等方面的信息,通过局网站、微信、微博及时进行公开。

截至目前,通过局门户网站公开信息44条、微博转发发布2231条,微信公众号转发发布1232条,政务公开专栏发布信息68条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咨询1条。没有因信息公开而发生一起泄密事件。

(二)强化权力监督,深入推进决策和执行公开

1.推进重要决策公开。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凡出台的重大决策问题,均须有我局法律顾问出具的合法性审意见,确保政策合法合规。按照《怒江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要求,进一步推进重大决策预公开。对涉及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的重大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以外,均主动向社会公开决策草案、决策依据等,通过听证座谈、网络征集、咨询协商等多种形式,扩大公开。

2. 推进重要部署执行公开。以环保督察整改事项信息公开为重点,围绕督察反馈、整改环节公开相关信息,时曝光典型案例,督促有关单位制定并公开整改方案和落实情况,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三)聚焦政策落实,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1. 强化环境质量信息公开。全州主要城市州府六库镇、兰坪县城、福贡县城、贡山县城空气质量和全州5个主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怒江州境内三大水系的6条河流共10个地表水断面水环境状况为重点,按月编制全州环境质量专报,及时在“两微一端”上进行发布。截至目前,已编发怒江州环境质量专报9期。

2. 强化重点污染源监管信息公开。按政务公开要求,及时在网站上发布了《怒江州2020年土壤环境重点监管单位名录》《怒江州2020年环境信息公开重点监管单位名录》《怒江州2020年重点排污单位公示名录》。以监督性监测结果为重点,按时发布监测结果,主动向社会公开。

3. 强化行政审批事项公开。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受理情况、拟审查公示和审批决定等信息为重点,及时公开行政许可事项依据、受理和批复等,截至目前,2020年在门户网站上共发布行政审批信息11条。

4.强化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积极利用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生态环境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和监督途径等信息。按规定公开我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等执法文书,强化行政执法社会监督。2020年,累计公开《怒江州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3个,《怒江州生态环境局关于相关执法人员信息的公示》1个,《怒江州生态环境局关于执法程序的公示》1个,《怒江州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领域推广随机抽查制度的实施方案》1个,《怒江州生态环境局行政执法救济渠道》1个,《怒江州生态环境局行政执法结果及数据统计信息公示》1个。

5. 深化“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围绕“放管服”改革新任务新举措,不断完善政务清单管理系统,积极对接州服务中心权责清单,及时更新办事指南,按照要求做好各类证明事项清理减并工作,对确需保留的证明事项实行清单管理并向群众公开。

6.强化预决算信息公开。及时按要求通过局网站向社会公开,并对部门预算、决算中机关运行经费的安排、使用情况等重要事项作出说明。内容包括单位的职能职责、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机构设置、人员和车辆编制及实有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和使用情况等,涵盖财政拨款收支情况、非财政拨款收支情况。及时公开“三公”经费预决算,包括“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总额和分项数额,其中公务用车费用细化公开为公务用车购置和公务用车运行费。公开的决算说明了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及保有量,国内接待的批次、人数等情况,以及“三公”经费增减变化的情况。今年2月,对怒江州生态环境局2020年预算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进行了公开9月,怒江州环境监测站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怒江州生态环境局(本级)2019年度部门决算、怒江州环境保护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进行了公开。

(五)强化制度建设,着力提升公开能力建设。

1.依法依规明确公开的内容、标准、方式,并注重公开实效;依照政务公开要求,进一步落实公文的公开属性,确保应公开尽公开,未公开的及时公开。

2. 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务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重点做好对公开内容表述、公开时机、公开方式的研判,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截至目前,未因信息公开而发生泄密和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

3. 充分发挥局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增强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引导舆论的功能。同时利用政务公开栏、简报和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公开政务信息,增进与公众的互动交流。

三、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是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仍有差距。部分干部职工对实行政务公开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对政务信息公开理解还存在偏差。二是对政务公开工作的学习仍有待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相对滞后,有的公开内容不规范,有的公开内容不具体、重点不突出。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要增强政务公开意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和公开实效

(二)加强公开平台建设。加强门户网站的管理与维护,完善公开栏目设置,实现网站资源共享、信息互通;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及时做好信息公开。

(三)加大公开力度。建立健全局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制度,加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力度,提高公开政府信息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四)加强人员培训,提高工作效率。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进行专职培训,使其掌握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办事流程,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时效性。对涉及政务公开的局各科室、局属各单位的负责人,也要加强对政府公开相关内容的培训和学习,不断提高政务公开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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