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生态环境局(本级)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怒江州环境保护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怒江州环境保护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主要职能。
(1)负责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基本制度。拟订环境保护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环境功能区划,拟订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城乡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并监督实施。
(2)负责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
(3)承担落实减排目标的责任。监督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负责督察、督办、核查各地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组织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总量减排考核工作。
(4)负责提出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的建议,负责编制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安排计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监督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计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重点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
(5)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受怒江州人民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涉及环境保护的地方性法规草案、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提出有关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组织对州级有关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审查,按照规定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6)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监督管理大气、水体、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有毒化学品、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机动车尾气等污染防治工作。组织开展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对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营管理情况实施监督。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镇和农村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7)指导、协调、监督生态保护工作。拟订生态保护规划,组织评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提出国家级和省级自然保护区新建和调整的建议,指导、协调、监督州境内各类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的环境保护工作,协调和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工作。协调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生物物种资源保护工作。
(8)负责核安全、辐射安全、放射性废物的监督管理。拟订有关政策、规划、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核设施安全、放射源安全和电磁辐射、核技术应用、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对核材料的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设备设施实施监督管理。
(9)负责监督、协调和指导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组织指导编制重点流域水污染综合防治规划,组织拟定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政府目标责任书并监督执行。组织重点流域水体水质规范性环境监测,统一发布水质状况及防治情况公告。
(10)负责环境统计、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定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并组织实施。组织建设和管理环境监测网和环境信息网。组织实施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组织对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组织编制环境质量报告书,统一发布环境综合报告和重大环境信息,定期发布重点城市和流域环境质量状况。
(11)组织环境保护科技发展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低碳经济和环境保护产业发展。
(12)负责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交流,组织开展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组织协调环境保护国际条约的履约工作,参与处理涉外的环境保护事务。
(13)负责指导和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方案,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宣传教育工作,指导绿色创建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非政府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14)承办怒江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怒江州环境保护局(本级)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怒江州环境保护局(本级)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1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6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6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怒江州环境保护局(本级)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755.4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55.47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362.7万元,主要原因分析财政拨入项目资金拨款比上年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怒江州环境保护局(本级)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918.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8.14万元,占总支出的56.43%;项目支出400.04万元,占总支出的43.5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85.24万元,增长10.23%,主要原因分析2019年度加大了项目实施力度支出项目款比上年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怒江州环境保护局(本级)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18.14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0.26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单位加强财务管理厉行节约,减少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怒江州环境保护局(本级)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00.0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85.5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度加大项目实施力度,支出比上年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1.怒财建〔2019〕68号监测执法监管能力提升支出46.84万元,项目已完成;2.怒财建〔2018〕84号2018年省级三线一单编制经费支出80万元,已提交成果报告,等待省级审核;3.怒财建〔2018〕66号2018年省级全国第二污染源普查工作经费支出9.59万元,已完成数据上报,等待一步工作安排;4.怒财建〔2018〕81号2018年省级土壤祥查经费支付33.6万元,已完成采样合同签订,采样有序推进;5.怒财建〔2017〕110号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专项资金支出27.96万元,已完成数据收集上报;6.怒财建〔2018〕85号2018年省级区域生态补偿研究经费支出92万元,已完成成果报告,上报省级审查;7.怒财建〔2017〕110号怒江州省级生态州创建专项资金支出10.23万元,有序开展前期资料调查工作;8.怒财建〔2019〕120号州级生态文明示范区专项经费支出20万元,委托第三方完成规划编制工作;9.怒财建〔2019〕110号县域生态风险调查支出79.6万元,现项目已完成。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怒江州环境保护局(本级)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18.0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9%。与上年对比增加85.24万元,增长10.23%,主要原因分析:2019年度我局加大项目实施力度支出项目款比上年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我局不涉及。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我局不涉及。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我局不涉及。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我局不涉及。
5.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我局不涉及。
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我局不涉及。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我局不涉及。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7.5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18%。主要用于: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工作经费0.18万,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7.36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22.8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9%。主要用于我单位社会保障支出中的医疗保险金的支付,合计支出22.85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811.8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44%。主要用于保障我单位人员工资性支出、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和专项工作的项目支出,合计811.89万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我局不涉及。
12.农林水(类)支出10.1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1%。我局不涉及。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我局不涉及。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我局不涉及。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我局不涉及。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我局不涉及。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我局不涉及。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我局不涉及。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5.6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9%。主要用于单位缴纳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的支出,合计25.62万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我局不涉及。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我局不涉及。
22.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我局不涉及。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我局不涉及。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我局不涉及。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怒江州环境保护局(本级)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2.4万元,支出决算为18.16万元,完成预算的8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6.99万元,完成预算的94.3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17万元,完成预算的26.59%。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加强内部控制和单位财务管理,厉行节约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经费和公务接待费用支出。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4.22万元,下降-18.8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3.81万元,下降18.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42万元,下降26.39%。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加强内部控制和单位财务管理,厉行节约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经费和公务接待费用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6.99万元,占93.55%;公务接待费支出1.17万元,占6.4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6.99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6.99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到州处参加会议、业务培训和州内开展脱贫攻坚、环保督察、对县级单位开展调研、检查等工作时派遣车辆时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17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17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2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到怒江开展调研、检查和督察工作和县级单位到州局汇报工作时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怒江州环境保护局(本级)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9.71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2.34万元,减少13.4%。,主要原因分析加强内部控制和单位财务管理,厉行节约减少日常公用经费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5.12万元、差旅费19.32万元 、维修(护)费2.6万元、会议费0.59万元、公务接待0.76万元、劳务费4.92万元、委托业务费4.17万元、工会经费1.64万元、福利费2,9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6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0.1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2.94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怒江州环境保护局(本级)部门资产总额2624.7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69.75万元,固定资产1847.5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639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96.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248.59万元,固定资产增加7.9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万元,在建工程增加0万元,无形资产增加0万元,其他资产增加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2%。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