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人民政府

怒江州生态环境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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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108276-2019-06458
发文机构
怒江州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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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发文日期
2019-04-12 16: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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怒江州生态环境局门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五、省对下转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八、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三公”经费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五)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对本行政区域资源保护和污染防治等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2.负责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

3.承担落实减排目标的责任。

4.负责提出政府加大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的财政投入规模和方向的建议,负责编制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安排计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监督工作,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5.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

6.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7.指导、协调、监督生态文明建设及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工作。

8.负责核安全、辐射安全、放射性废物的监督管理。

9.负责监督、协调和指导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组织指导编制重点流域水污染综合防治规划,组织拟定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政府目标责任书并监督执行。

10.负责环境统计、监测和信息发布。

11.组织环境保护科技发展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环境科技研究、开发和应用。

12.负责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交流,组织开展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组织协调环境保护国际条约的履约工作,参与处理涉外的环境保护事务。

13.负责指导和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和普及工作。

14.承办怒江州委、州人民政府及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15.行政审批项目,以怒江州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为准。

(二)机构设置情况

怒江州生态环境局机关设7个内设机构(正科级)。

1.办公室

2.规划财务科

3.自然生态保护科

4.政策法规科(宣传教育科)

5.污染防治科

6.环境影响评价科

7.环境监测科

怒江州生态环境局设三个直属单位。

1.环境监测站(财务独立核算)

2.环境监察支队

3.建设项目环境审核受理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1.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统领,着力推进怒江美丽峡谷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中央、省、州决策部署,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定不移地把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作为推动怒江脱贫攻坚、全面小康和跨越发展的重要抓手,统筹推进生态文明和环境保护。

2.以环保机构改革为契机,着力优化环保队伍建设。根据省环保机构监测监察垂直管理改革领导小组的安排和州委、州政府的统一部署下,进一步优化机构职能职责、创新运行机制、整合环保队伍,努力打造生态环境保护铁军。

3.加快环保督察整改,着力解决环境突出问题。全面压实环境保护责任,深入开展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专项督察,推进联合执法、区域执法、交叉执法,查缺补漏,不留死角,严惩重罚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着力维护环境稳定安全。

4.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着力筑牢西南生态安全屏障。深入推进怒江州区域性生态补偿机制建立,积极主动争取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和流域横向生态补偿

5.以污染防治攻坚战为抓手,着力打造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新怒江。落实《怒江州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到2020年,确保县(市)级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不低于99%;落实《怒江州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和《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到2020年,全州饮用水水源安全得到全面保障,怒江、澜沧江、独龙江水质稳定提升;落实《怒江州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到2020年,全州土壤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农用地和城市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

6.做好重大项目环评指导服务,着力打造优质营商环境。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工作要求,规范行政审批,提高行政审批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强接、管、服的能力。

7.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深化环境监测改革,出台《怒江州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工作方案》,确保环境监测数据全面、准确、客观、真实,提高环境监测数据公信力和权威性,促进怒江州环境监测管理水平全面提升,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建设怒江美丽峡谷提供有力保障。

8.以项目建设为推手,着力推动脱贫攻坚减贫摘帽。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战略思想,紧紧围绕州委、州政府脱贫攻坚工作部署,结合全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以怒江、澜沧江流域的农村环境整治为重点,实施整乡推进农村环境整治项目,提升农村人居环境,保障农村饮水安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行业扶贫工作。

9.稳步推进污染源普查,着力提高环保大数据监控能力。按照国家、省工作部署要求,落实县(市)和部门责任,夯实数据质量基础,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提高普查数据质量,按时按质完成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和土壤污染详查工作,确保污染源普查各项工作顺利完成,全面提高环保大数据监控能力。

10.强化舆论宣传引导,着力营造绿色发展氛围。认真落实《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宣传工作方案(2018-2020年)》,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11.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着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围绕重点领域,构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预防体系,常抓、抓长、抓深化,坚持不懈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不止步,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落实。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18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2人,其中:行政编制 10人,事业编制12人。在职实有24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24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 离休0人,退休 3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497.3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97.39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97.3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97.39万元,上年结转收入554.1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97.39万元(本级财力497.39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497.39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  497.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7.39万元,项目支出70万元。

(一)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17万元主要用于: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

2、卫生健康支出21.39万元主要用于: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险费。

3、节能环保支出413.99万元主要用于:环境保护管理事务产生的工资福利等人员经费和购买商品和支付服务等日常公用经费。

4、住房保障支出24.83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的支付。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基本支出427.3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75.3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0.02万元)、项目支出70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70万元)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不涉及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不涉及与中央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不涉及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6个,采购预算资金299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基本支出预算与上年变动情况主要是2019年将专项工作经费70万元调整为项目支出。

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项目支出预算与上年变动情况主要是2019年将专项工作经费70万元调整为项目支出。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2、“三公”经费支出指单位因工作需要支付的“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和“公务出国(境)”的费用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19年度财政安排机关运行经费52.02万元,用于支付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交通费等机关运行费用。比上年增加3117元其中:办公费增加1800元、工会经费增加585元、福利费增加732元。原因是:财政局调整单位预算支出数。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8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8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三公”经费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本年“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数22.4万元其中:

1. 因公出国(境)费0元。

2、公务接待费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万元、项目支出2万元。)比2018年2.4万元增加2万元增减幅度83.33%。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完成州委、州政府的工作任务,接待上级省厅到我局调研、检查、培训、指导工作,接待县级部门到我局汇报工作、办理业务工作等所发生的费用。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万元、项目支出11万元。)比2018年21万元减少3万元增减幅度14.29%。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保障日常执行公务活动,开展基层工作调研,对各县、市开展督察、检查、排查工作所发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五)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年项目预算共2项资金70万元其中:

1、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项目资金30万元,项目目标:全面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积极申报州级生态村,省级生态文明乡镇、省级生态文明州县(市)。通过编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申报材料及组织开展项目现场核查、项目现场评估、项目州级审查等工作,完成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任务,争当全省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先行区。

2、2019年中央、省级环保督察及环境监察工作经费项目资金40万元,项目目标:保障2019年度中央环保督察,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以及省委、省政府环保督察,省委、省政府环保督察“回头看”,以及上述环保督察问题整改情况验收等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保障怒江州环境监察监测执法工作的各项任务正常运行。

监督索引号53330000546700111

 

2019怒江州生态环境局预算公开表格.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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