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环境保护局2009年度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09年度全州政府信息系统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怒政办发〔2009〕169号)要求,现公布我局2009年度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等情况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数据统计时限自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止。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如有其他需求或建议,可与我局办公室联系,联系地址:怒江州州级行政中心244室怒江州环境保护局办公室,邮编673100,联系电话(传真):0886-3888719。
一、概述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为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州政府《关于印发怒江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评议考核的通知》(怒政办发〔2008〕91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怒江州环境保护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分管信息工作的副局长担任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及直属各单位负责人作为领导小组成员,局办公室作为局政府信息公开暨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指南》和《目录》的编制工作情况。根据《条例》有关规定和《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怒江州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编制了《怒江州环境保护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怒江州环境保护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三)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度规范情况。为妥善处理好公开和保密的关系,对即将进入公开程序的各类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制定了《怒江州环境保护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怒江州环境保护局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政府信息公开和发布的协调工作,由州环保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负责,局办公室具体落实。信息发布,以局领导签发件为准,特别是以州环保局名义制发的公文、局领导讲话和政务活动、重大活动等,严格遵守信息发布秩序,维护州环保局政府信息的严肃性、一致性。
(四)《条例》的学习、宣传、培训等方面的工作。为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人心,让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我局结合工作职责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了《条例》和省政府、州政府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教育干部要增强服务意识,通过加大宣传力度和采取自学、集中学习和座谈会等多种学习方式,干部职工进一步提高了认识、改进了作风,增强了为人民服务的意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09年州环保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28条,其中:
1.工作动态类信息7条;
2.政务公开类信息17条;
3.怒江州环境质量分析信息3条;
4.法律法规类信息1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09年,我局尚未收到权利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0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未收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等情况
2009年,我局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人员紧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长期性工程,环境保护部门又是一个热点、难点较多的部门,信息量大、繁、杂,需投入大量人力、物力才能保证工作的正常开展,但由于我局人员编制紧缺、人手不足,且随着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工作量的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工作面临较大压力。
二是本单位制定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和相关程序还不够规范、完整,在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过程中仍需进一步完善。
三是部分科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信息上报不够及时。
四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还有待拓宽和创新,主动公开手段方式不够丰富。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学习,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业务人员和全局干部职工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感。
二是按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要求完善好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相关程序,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三是强化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督促检查,保证及时更新、上报信息,确保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率。
四是继续拓宽和改进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和方式,使政府信息公开的覆盖面更广、方式更多。
七、怒江州环境保护局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统计报表
指 标 名 称 | 计量单位 | 2009年度 | 历年累计 |
主动公开信息数 | 条 | 28 | 107 |
其中:1、网站公开 | 条 | 28 | 107 |
2、政府公报公开 | 条 | 0 | 0 |
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总数 | 条 | 0 | 0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0 |
2、传真申请数 | 条 | 0 | 0 |
3、电子邮件申请数 | 条 | 0 | 0 |
4、网上申请数 | 条 | 0 | 0 |
5、信函申请数 | 条 | 0 | 0 |
6、其他形式申请数 | 条 | 0 | 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0 | 0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3、否决公开答复总数 | 条 | 0 | 0 |
行政复议数件 | 条 | 0 | 0 |
行政诉讼数件 | 条 | 0 | 0 |
行政申诉数件 | 条 | 0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