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商务局机构职能职责

办公地址:怒江州政府第三办公区2栋4楼

办公电话:0886—3888772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邮政编码:673100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的通知》(云办发〔2018〕46号)和《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怒江州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云办发〔2019〕14号)精神,怒江州商务局主要职责是:

(一) 贯彻实施国家、省国内外贸易、外商投资、对外投资和对外经济合作、口岸建设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落实省委、省政府、省商务厅、州委、州政府关于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和外商投资的工作部署;负责拟订我州国内外贸易、外商投资、对外投资和对外经济合作、口岸建设发展的相关政策、政府规章和地方性法规,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全州内贸发展规划和流通体制改革建议,培育发展城乡市场、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和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负责全州废旧物资及成品油的监督管理;负责加油站建设项目的复审、上报。

(三)组织拟订全州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和打破市场垄断、地区封锁措施,建立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负责监测分析全州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全州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调控工作。

(四)拟订全州城乡市场体系建设发展规划、引导资金投向专业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措施;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

(五)承担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责任;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诚信经营,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按照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参与制定全州药品流通行业管理制度和行为规范,配合州市场监督部门打击药品经营违规违法行为。

(六)负责指导全州进出口工作,贯彻执行国家进出口商品管理办法和进出口商品目录,组织实施全州进出口配额计划、做好申报配额、许可证等工作;组织拟订和执行进出口商品配额招标政策。

(七)负责执行对外技术服务贸易、国家进出口管理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出口的政策;推进全州进出口贸易标准化体系建设,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出口、国家限制出口的技术和引进技术的出口与再出口工作;执行国务院和省、州政府对外经济贸易方针、政策,组织拟订并实施全州对外贸易、经济技术合作的管理细则和措施,参与有关区域性经济组织的会议和活动。

(八)牵头拟订我州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并开展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对外贸易和经济技术合作的管理实施细则和措施,并组织实施;参与有关东盟和南亚国家的区域性经济组织的经贸活动。

(九)承担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有关工作的责任。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组织对外贸易调查和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工作及国外对我州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及有关工作;组织指导和协调我州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

(十)会同海关等监管机构指导全州涉外经济贸易活动;指导、协调口岸、通道建设,负责推进口岸“大通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和申报口岸、通道、边民互市点的开放、建设规划;推进口岸通关便利化,参加与邻国的会谈、会晤,协调处置口岸重大突发事件。

(十一)负责指导全州外商投资工作,分析研究全州外商投资情况,定期向州政府报送有关动态和工作建议,拟定利用外资的中长期发展规划;会同州级有关部门编制全州鼓励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按照规定权限负责外商投资企业的备案,指导、监管企业开展进出口工作。

(十二)指导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级边境经济合作区的业务工作;负责外资统计和联合联检工作,受理内外贸企业及国外投资者的投诉,协调解决有关问题,为企业和国外投资者排忧解难。

(十三)贯彻执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政策,指导全州对外经济合作工作;负责全州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国际援助、设计咨询等业务的监督管理;负责境外就业职业介绍机构资格的初审和上报等工作;负责指导国内企业到境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负责指导境外罂粟替代发展工作。

(十四)负责拟订商务涉外事务规章制度;归口审批、审核商务系统出国(境)团组人员的派赴工作和邀请外商的有关事宜;归口管理商务涉外工作;参与外国政府、国际组织商务代表团及重要外商的外事接待工作;管理多双边及国际民间组织的无偿援助和赠款(不含财政合作项下外国政府及国际金融组织的赠款)等发展合作业务。

(十五)贯彻落实国家对外开放的各项方针、政策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关于外来投资的工作部署;参与拟订全州外来投资的相关政策、政府规章和地方性法规,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承办州政府决定的国际国内经济合作活动,协调、组织州直各有关部门、各县(市)及重点行业开展经济社会合作及区域经济合作。

(十六)完成州委、州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七)有关职责分工。

与怒江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怒江州商务局负责拟订药品流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怒江州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药品批发、零售连锁总部、互联网销售第三方平台的监督管理,配合执行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

怒江州商务局设6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结合国家和省级制定发布的关于商务工作的法律法规和宏观政策要求,细化制定全州的贯彻意见和办法;拟订商务发展中长期综合规划、计划;负责重要的综合性文件、局领导讲话稿的起草工作;负责局机关的普法、信访工作、承办人大、政协的建议、提案、相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牵头负责商务领域改革工作;牵头组织商务领域重点课题调研;负责局法律顾问室日常工作;负责行政审批相关工作;履行参谋助手、综合协调、督促检查、审核把关、服务保障职能;协助领导了解和掌握全面情况;处理机关日常政务、会务、接待,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公文管理、秘书事务、电子政务、重要文件的核稿、新闻发布、对外宣传、档案保密等工作;负责机关的公共财产管理、车辆管理、信息化建设、后勤服务、安全保卫、维护稳定工作;负责协调本单位的对口扶贫工作;负责州商务局部门的预算工作,制定添置办公用品计划,管理上级和州本级安排的财政资金以及各项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业务资金、外事经费、行政经费等工作;负责局党组日常工作,机关制度建设、人事、干部职工教育管理、退休人员管理、年度考核、工资调整、编制管理;负责综合考核相关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市场秩序与商务运行监测科

负责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组织开展诚信宣传活动,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和管理市场秩序举报投诉服务网络;推进商贸领域行政执法,开展商务执法监督检查;配合有关部门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配合打击商业欺诈等工作;负责监测分析商品供求情况,并提出调控建议;规范全州汽车、建材等专业商品流通市场秩序,开展产销衔接、促进市场供应稳定。负责市场动态监管按月对整个商务运行情况数据的收集、整理、分析报告,为政府提供决策参考;负责市场预测预警和信息发布,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建立维护市场运行监测信息平台,进行预测、预警、预报和信息引导;承担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有关工作;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的有关工作;拟订全州成品油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按照规定对加油站建设项目报件的审核上报;负责对成品油等重要商品的流通秩序进行监督管理;负责批发业、零售业、住宿业、餐饮业的监测、数据统计;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商贸流通促进科

拟订我州深化流通体制改革的政策建议,推进工贸结合、农贸结合、内外贸结合;拟定我州优化流通产业结构的政策并组织实施、优化商业布局和结构;负责流通领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组织实施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国内服务贸易发展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贯彻落实省商务厅、州委、州政府关于促进现代物流产业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实现代物流产业发展战略、规划及重大产业政策;牵头组织规范零售企业促销行为;拟定我州流通现代化设施建设的有关政策,督促、指导县(市)相关部门组织实施中央、省级财政资金安排的有关流通领域重大投资项目,推广先进的流通技术;组织拟定流通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推进流通产业标准化、便捷化、科学化建设;管理和指导全州国内服务贸易、现代流通服务业、特许经营、贸易代理工作的开展;负责指导全州大型(重点)企业集团培育,扶持中小企业发展;负责组织开拓市场、促进消费结构升级的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我州工商企业营销工作;指导、管理和规范全州批发、零售、住宿业、餐饮业、再生资源回收、国内展览、免税商店和居民服务等行业;参与制定药品流通行业管理制度和行为规范,配合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打击药品经营违法违规行为;配合开展跨境物流建设推进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对拍卖、汽车流通和旧货流通等特殊行业进行监督管理;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对外经济贸易合作科

负责研究制定我州外贸经济发展规划和实施意见;负责申报、分配和管理全州出口商品配额,会同有关部门申报、管理进口商品配额;办理商务部、省商务厅授权范围内的进出口许可证的签发审核工作和审核电子钥匙书面申请工作;负责对外贸企业电子口岸入网资格的审核工作;负责全州申报进出口经营资格备案登记报件的审核工作;协调处理解决对外贸易中出现的特殊情况和重大问题;负责全州对外贸易的统计工作;分析、研究外商投资情况,定期报送有关动态;按照规定权限负责限额以下外商投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设立报件的审核和进出口工作;转报限额以上、国家限制投资和进出口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的外商投资企业;组织外贸企业开展多边贸易交流考察,扩大对外合作与交流;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对外服务贸易发展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管理和指导全州对外服务贸易工作的开展;牵头组织推动全州跨境电商、跨境物流、跨境园区建设工作和拟订监管的政策、制度和办法;负责参与组织、协调、举办和参加涉外经贸展销会和洽谈会;负责组织研究拟订我州沿边开放发展规划、贯彻落实国家沿边开放战略、方针、政策;负责对外投资项目、境外工程承包的指导、备案登记报件以及外援项目报件的审核管理工作;指导我州沿边开放工作,协调处理解决沿边开放建设中出现的特殊情况和重大问题调查研究、收集反馈信息;负责研究和制定对外合作、跨境合作的政策措施和办法,推进沿边地区的多层次、多领域、多方式的交流合作,促进沿边经济的健康发展;负责对外投资企业运行情况的监测、分析;协调指导境外罂粟替代发展工作,承担怒江州境外罂粟替代发展办公室日常工作,对外开展工作可以用怒江州境外罂粟替代发展办公室名义和印章;建立与缅甸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以及驻外使馆等的联系沟通渠道,建立和完善境外替代发展多双边机制,推动双方在替代发展方面的合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电子商务发展和信息化科

负责拟订我州电子商务、商务信息化建设的发展战略、行业规划、标准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国家电子商务、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我州工商企业建设电商平台、优化供应链管理,指导企业做好仓储中心、分销平台、物流快递以及综合性网上服务平台的建设;配合开展跨境电子商务建设推进工作;管理、规范和指导我州无固定地点销售,推进流通方式和组织形式的现代化;负责组织开展电子商务培训,推广普及电子商务应用,推进电子商务与产业融合发展,推动怒江商贸流通、农特产品交易等行业电子商务的深入发展工作;负责电商数据统计、分析和信息发布工作;负责城乡商品市场体系规划、现代市场体系和现代流通方式分析、研究,提出健全市场体系的综合政策建议;督促、指导市县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全州财政资金安排的有关市场体系建设重大投资项目;指导专业市场、特色街区、大宗产品批发市场的规划建设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推进农村市场和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六)口岸管理科

负责州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日常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口岸管理的方针、政策,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关于口岸工作的规定,提出口岸管理的实施意见;会同相关科室研究和制定怒江州对外开放的政策、措施和实施细则,负责编制口岸、通道、边民互市点中长期开放发展规划;负责口岸年度建设资金计划的编制、项目审核和汇总上报;协调外事、海关公安、边检等口岸相关监管部门,推进口岸便利化发展;管理国家和省、州安排的口岸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拟订口岸发展政策、规章措施并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统筹协调推进口岸信息化工作;监测口岸、通道运行动态工作;组织开展口岸重大问题调查研究并提出分析建议;监督协调口岸检查检验单位的工作;研究改进口岸管理体制;协调口岸工作中的问题并提出解决意见;参与口岸(通道)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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