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工业和信息化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2024年9月修订)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编制《怒江州工业和信息化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作出更新。

一、主动公开

(一)持有的政府信息基本情况

怒江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获取并保存以下政府信息:

1.机构设置

2.领导简介

3.党建工作

4.工作动态

5.通知公告

6.法律、法规

7.综治维稳

8.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9.政策文件

10.人事信息

11.预决算公开

12.提案办理结果

13.清单管理

(二)公开范围

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本部门的信息公开。具体信息可参见本机关编制的《怒江州工业和信息化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怒江州工业和信息化政府信息公开专栏(http://www.nujiang.gov.cn/gyxxhj/)上查阅《目录》或者直接搜索信息,也可以到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查阅(办公地址:怒江州泸水市大练地街道龙江路123号)。

(三)公开方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主要通过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平台公开和在当面受理点公开两种公开形式。

本机关政府信息将主要通过政府网站公开,同时结合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方式公开;并根据需要采取设立信息公告栏等形式公开。

(四)公开时限

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最迟自信息产生后的20个工作日内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行政机关申请获取。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受理申请机构

申请受理机构:怒江州工信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泸水市大练地街道龙江路123号州工信局四楼办公室

办公时间:8:30-12:00,14:3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886-3622312

传真号码:0886-3810789

邮政编码:673199

电子邮箱:njzgxw@163.com

  (二)申请材料

  申请人须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可在怒江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怒江州工业和信息化局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下载电子版本(附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复制有效;不具备下载条件的,可向受理机构申请领取。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信息、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其他特征描述,所需政府信息描述应尽可能准确、具体,以便行政机关精准查找;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三)申请接收渠道

  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4种方式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当面申请:申请人携带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到怒江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人提交申请后,本机关将出具接收回执。

  2.邮政寄送申请:申请人通过邮政寄送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上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寄至怒江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办公室。

  3.网站申请:申请人进入怒江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怒江州工业和信息化局政府信息公开栏目页面点击“依申请公开”(点击跳转),登录“云南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系统”在线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提交申请办理。申请人成功提交申请后,请妥善保存流水号和查询密码,以便查询办理情况。

  4.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0886-3810789)提出申请的,传真至本机关受理机构。

(四)申请办理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对内容完整的申请及时登记、编号;对内容不完整的申请,告知申请人补充后再予以登记办理。

对有效申请,将根据下列情况分别做出答复:

1、属于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告知申请人所属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4、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

5、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6、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中含有不应当公开的内容,但是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可以向申请人提供可以公开的信息内容。

7、本行政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做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五)答复时限

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特殊情况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负责人同意,告知申请人后可以延长答复期限,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本机关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机关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六)申请注意事项

1.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收费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 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本机关有权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处理;申请理由合理,但是无法在规定的期限内答复申请人的,确定延迟答复的合理期限并告知申请人。

3. 委托他人或组织代为申请的,需向本行政机关提供委托证明、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材料。

4. 申请不符合《条例》有关规定的,向当事人说明有关情况,或者指引其向相关单位咨询或按其他有关程序办理。

三、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对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批评和建议。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按照要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依法答复处理或者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

附件:怒江州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图.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