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人民政府

中国人民银行怒江州分行关于在宣传品、出版物或其他商品上使用人民币图样受理办事指南

日期:2025-06-04 09:40:36  浏览:0  来源:中国人民银行怒江州分行作者:中国人民银行怒江州分行  语音阅读正文


一、法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

5.《中国人民银行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4〕第3号)

6.《人民币图样使用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19〕第2号)

7.《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9〕6号)

8.《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人民币图样行政许可事项管理层级下放后相关工作的通知》(银发〔2019〕83号)

二、提交材料:

1.《人民币图样使用申请表》,样式附后。

2.申请人身份证件、营业执照或者法人登记证书。

3.拟使用人民币图样产品的设计稿。

4.拟使用人民币图样产品的广告宣传文案。

5.中国人民银行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三、行政许可(受理)内容:

受理使用人民币图案申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图样使用管理办法》进行受理。

四、办理流程:

申请使用人民币图案受理流程图:

五、其他相关信息:

办理地点:云南省怒江州泸水市六库街道人民路158号

受理人员:中国人民银行怒江州分行货币金银科

联系电话:0886-3624440

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作出是否受理的意见,审批时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规定的期限内作出。

收费标准:不收费

监督电话:0886-3622944

 

包含附件

  • 人民币图样使用申请表.doc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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