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人民政府

泸水市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加强物流快递及冷链物流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日期:2021-11-16 09:21:19  浏览:0  来源:怒江大峡谷网  语音阅读正文


泸水市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关于加强物流快递及冷链物流疫情防控工作的

通  告

第8号

当前,境外疫情形势仍然严峻复杂,国内疫情多点散发,本轮疫情波及省份多,涉及地区广,且疫情仍在发展中,部分省市出现多起冷链食品、物流快递包裹核酸检测呈阳性,多种途径疫情传播可能叠加交织,“外防输入、内防扩散”压力持续增大。为最大限度阻断疫情传播风险,坚持人物同防策略,全力保障全市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市应对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研究,现就加强物流快递及冷链物流疫情防控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凡从涉疫地区采购冷链食品,经营户必须在采购前24小时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备案,个人网购需报邮政主管部门备案同意。没有报备的企业和个人一律不得销售或自行处理冷链食品。

二、凡在我市境内从事物流快递及冷链物流的企业和个人,必须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管理主体责任。实行分区存放,严格落实“先消毒、后分派”制度。要切实做好冷链食品、快递包裹处理场所、营业场所、运输工具、内部办公场所消毒、通风等工作。同时,各物流快递、冷链物流企业要严格按照“应检尽检”工作要求,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开展核酸检测,并做好日常健康监测工作。

三、凡在我市境内从事物流快递及冷链物流的企业和个人,必须建立进货、消杀、销售台账,做到来源可查、去向可追溯。

四、倡导全市冷链食品和物流快递经营户及广大消费者在疫情防控特殊时期,不代购境外进口冷链食品和邮件快递,暂缓购买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冷链食品及邮件快递,尽量减少网上采购频次。日常收取快递时,应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好口罩,必要时佩戴一次性手套,采用75%酒精或含氯消毒剂对快递进行全面消毒处理。

五、请广大市民实时关注官方疫情防控信息,如有购入涉疫地区相关产品,并已经接收,请立即主动向所在社区、村报告,配合落实流行病学调查、核酸检测、人员管控等防控措施,同时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立即对涉疫快递包裹内外包装和物品进行全面消杀处理。

六、请广大市民持续自觉做好健康监测,如有发热、咳嗽、乏力等异常状况,在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及时到属地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医。

特此通告

泸水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1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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