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人民政府

怒江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2020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调查有关问题的整改报告

日期:2021-09-15 08:58:52  浏览:0  来源:怒江州机关事务管理局  语音阅读正文


州人民政府:

根据《怒江州审计局关于整改怒江州机关事务管理局2020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调查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州机关事务管理局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把审计调查有关问题的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来抓,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从讲政治、讲党性的高度,严肃认真对待,深刻分析了问题产生的根源,举一反三,把抓审计整改、促工作落实与州机关事务管理局持续改进作风结合起来,确保审计反馈问题得到扎实有效整改落实。现将审计调查有关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会计核算不规范67938.50元的问题

问题情况:2020年11月,财务人员在账务处理时,将应在州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科目中核算的公务用车平台车辆保险费67938.50元(60号凭证),在“差旅费”科目中核算。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财务人员培训,提高财务人员的政治理论水平和财会专业水平。二是加强财经纪律管理,从严管理财务人员,规范会计核算与管理,严格按规定设置会计科目进行账务处理,坚决杜绝类似的问题再次发生。

落实情况:经咨询州财政局有关科室,该笔经费支出已做了2020年财政决算年报,现已不能调整核算科目。

二、关于购买视频监控系统、档案软件602400元未入无形资产的问题整改

问题情况:州级行政中心视频监控系统更新改造项目2018年7月通过政府采购,项目金额为183.9万元,按合同约定分三年结清。我单位于2018年7月支付了60万元、2020年7月支付了60万元,因财会人员没有严格按照《政府会计准则第三号--固定资产》第八条“固定资产在取得时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的相关规定,没有将此笔费用列入单位固定资产;关于档案软件2400元未入无形资产的问题原因:2020年12月购买一套管理档案专用软件,因财会人员没有严格按照《政府会计准则第4号--无形资产》第四条“政府会计主体购入的不构成相关硬件不可缺少组成部分的软件,应当确认为无形资产”的规定,没有将此笔费用列入单位固定资产。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按照《会计法》和会计制度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财务内部管理制度,提高会计工作规范化水平。二是加强固定资产管理,严格执行固定资产入帐相关规定,及时登记固定资产价值。

落实情况:接到通知后,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已按照相关要求在怒江州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里增加了视频监控系统和档案软件的卡片新增录入工作(在录入视频监控系统卡片信息时,系统默认视频监控设备为通用设备),并在云南省预算单位会计核算系统中录入相关会计凭证(凭证号:2021-8-31/01号)。

今后,我们将以此次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调查有关问题整改为契机,规范预算执行管理,严格落实财经纪律和相关规定,加强业务培训和纪律作风教育,提高执行水平,完善长效机制,强化日常监管,确保预算执行和财务收支管理工作规范有效运行。

 

附件:固定资产管理卡片及会计凭证


怒江州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1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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