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人民政府

关于对进入怒江州进口冷链食品实施集中管控的通告

日期:2020-12-15 18:10:31  浏览:0  来源:怒江传媒  语音阅读正文


中共怒江州委  怒江州人民政府

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通  告


关于对进入怒江州进口冷链食品实施集中管控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在当前边境疫情防控形势严峻期间,倡导全州冷链食品经营户和广大消费者暂时不进购、不销售、不食用进口冷链食品。并就进入怒江州的进口冷链食品实施集中管控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决定在泸水市和兰坪县各设立一个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区,泸水市集中监管仓区负责对进入泸水市、福贡县、贡山县的进口冷链食品进行集中监管;兰坪县集中监管仓区负责对进入兰坪县的进口冷链食品进行集中监管。凡进入我州储存、加工、销售的进口冷链食品,必须进入我州设立的集中监管仓区进行预防性消毒和采样核酸检测,货品经消毒和核酸检测合格,并取得出库证明后方能在我州储存、加工、销售。


二、进入我州的进口冷链食品,其经营者必须在进口冷链食品到达我州前24小时,主动向集中监管仓区预约,并如实申报货主单位、进口冷链食品生产商注册号、海关报关单据、进出口检验检疫证明、收货单位、货物流向、运输车辆、司机姓名、联系电话等相关完整信息。


三、进入集中监管仓区的进口冷链食品,经消毒和采样核酸检测合格,并取得出库证明后方能出库。出库证明应包括:货主单位、进口冷链食品生产商注册号、海关报关单据、进出口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合格证明、消杀合格证明、收货单位、货物流向等相关完整信息。

四、进口冷链食品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的,州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应按照州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有关规定作无害化处理。

五、集中监管仓区对进口冷链食品的采样核酸检测、外包装预防性消毒和仓储费用由货主全额自行承担。

六、市场监管、卫生健康、商务、交通运输、海关、农业农村、公安等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全方位加强对冷链食品的监督管理。

七、违反本通告规定,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


附件:怒江州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区名单



怒江州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0年12月15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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