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加积极地发挥失业保险防失业促就业功能作用,激励和引导广大参保职工提高职业技能,增强就业稳定性,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8〕75号)文件精神和《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做好 2020 年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工作的通知》(云人社办通〔2019〕72 号),经个人申报,我局审核,普佳同志符合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补贴2020年度申报条件,现予公示,公示期为5天(2020年7月16日—7月20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我局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科联系。
联系电话:0886—3622310 联系人:李铁琴
怒江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