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人民政府

十一届怒江州人民政府召开第22次常务会议

日期:2018-01-19 08:00:00  浏览:0    语音阅读正文


1月17日,州人民政府州长李文辉主持召开十一届怒江州人民政府第22次常务会议。会议学习了《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研究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怒江州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怒江州2017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等工作。


会议强调,《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的出台,将进一步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查、备案等工作,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产生积极地促进作用。政府各部门要认真学习掌握,把办法落实到工作当中,要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认真把好合法性审查关、做好报送备案工作,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的严肃性,确保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把好规范性文件的监督关,特别是政府法制局要进一步加大规范性文件合法性的审查力度,对不符合规定的要坚决退回,建立通报制度,并作为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


会议要求,政府工作报告起草组要充分吸纳各方意见和建议,加强沟通对接,认真细致做好修改工作,进一步完善政府工作报告,让政府工作报告更准确、更具体、更符合怒江发展实际,成为一份有深度、有高度、接地气、聚人心的报告。要统一“三个报告”的表述及数据,做到数据统一精准、表述科学严谨,高质量完成报告起草工作。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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