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人民政府

十届怒江州人民政府第33次常务会议召开

日期:2016-08-26 08:00:00  浏览:0    语音阅读正文


  8月25日,十届怒江州人民政府召开第33次常务会议。州长纳云德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集中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审议通过《怒江州城乡人居环境提升行动计划(2016—2020年)》《怒江州城乡违法违规建筑治理工作方案》《怒江州农村生活垃圾及公厕建设工作方案》《怒江州农村污水治理及乡镇供水设施建设工作方案》;审议通过《关于加强农村公路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的指导意见(送审稿)》;审议通过《怒江州领导干部自然资产离任审计试点实施方案(送审稿)》。

  会议强调,要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宣传力度,提高全民法制观念,把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放在首位,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基本原则和内容,大力宣传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核心的法律体系,弘扬《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精神和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努力提高全社会法治意识;要深入开展“法律七进”活动,提高全民法治水平;抓好政府系统学法、守法、用法,着力提高干部法律意识。

  在审议《怒江州城乡人居环境提升行动计划(2016—2020年)》《怒江州城乡违法违规建筑治理工作方案》《怒江州农村生活垃圾及公厕建设工作方案》《怒江州农村污水治理及乡镇供水设施建设工作方案》后,会议强调,要加大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充实相关人员,抓重点、抓关键、抓典型,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严肃纪律,惩防并举。

  在审议《关于加强农村公路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的指导意见(送审稿)》后,会议指出,要深化认识、强化领导,统筹规划、认真实施,强化配合、抓好示范,落实责任、强化考核。

  在审议《怒江州领导干部自然资产离任审计试点实施方案(送审稿)》后,会议要求,要组织培训学习,提高业务能力;稳步推进试点审计,通过审计,更好地保护怒江生态文明;把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贯彻到审计各项工作中,确保审计工作扎实推进。

  会议书面传达学习了省人民政府第92次常务会议精神,全省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省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省工资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省深化出租汽车改革工作专题会议精神及研究我州贯彻落实意见;通报了特招特聘基层医疗卫生技术人员的有关情况。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常务副州长李红文,副州长丁秀花、袁丽辉、邹松、娜阿塔,州政府秘书长张泽鸿出席会议。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和玉花,州政协副主席朱发德,州纪委监察局、州法制局、州审计局、州发改委、州财政局、州国土资源局主要负责人,2名人大代表、2名政协委员列席会议。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