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人民政府

怒江州文物管理所工作职责及内设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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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B1622864-2019-121452
发文机构
怒江州文化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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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
主题分类
文      号
发文日期
2019-11-18 16:32:00


怒江州文物管理所工作职责及管理办法

一、单位的职责和任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依法实施文物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具体行政管理。负责对境内地上、地下、水下文物进行管理、保护、发掘、研究。负责对辖区内文物市场、文物监管品、社会流散文物依法进行征集、管理。配合大型基础建设工程开展可行性调查、研究。分析全州文物分布情况为地方政府提供科学规划建设依据。制定实施行政区域内文物工作规划,并向当地人民政府提供文物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协助地方起草地方性文物保护法规。对所内馆藏文物进行科学研究,对外宣传展览怒江文物保护工作概况。监督、指导各县文物保护工作。单位地址:怒江州泸水市六库镇文化路19号。

二、岗位设置

怒江州文物管理所现有编制7人,(其中领导职数2名,即:正科级所长1名,副科级所长1名)单位共设11个岗位其中兼职岗位4个,专业岗位7个:

(一)所长岗位(兼职岗位)     1人

(二)副所长岗位(兼职岗位)    1人

(三)办公室岗位(兼职岗位)    1人

(四)财务统计岗位(兼职岗位)    2人

(五)地上文物保护调查2岗位   2人

(六)地下文物保护调查2岗位   2人

(七)民族文物保护调查2岗位   2人

(八)馆藏文物保管保养1岗位    1人

(九)陈列宣教及政策法规岗位(兼职岗位) 1人

三、岗位职责

()所长岗位(兼职岗)

主要职责:1)、负责怒江州文物管理所的全盘工作,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抓好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和思想教育工作,不断加强和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思想业务素质;2)、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做好文物专业人员职务的评聘工作,逐步改善工作条件;3)、做好单位工作总结、计划、财务人员管理、文物调查、保护、征集、抢救及行政执法工作的安排;4)、加强与内部之间,地区之间文物工作的合作与交流,促进文博事业的改革与发展;5)、服从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努力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各项任务。

()副所长岗位(兼职岗)

主要职责:1)、做好所长助手,为所长负责,认真做好各项文物工作的开展;2)、加强提高文物专业综合素质,负责业务工作和后勤工作;3)、积极组织课题,带动专业技术人员开展文物专题性研究工作和调查工作;4)、所长因事外出时,在所长的授权下,负责完成交办的工作事宜。

 ()办公室岗位(兼职岗)

主要职责:1)负责单位文秘、后勤保障、档案管理、治保消防安全工作;2)处理单位日常来人来访、上传下达等工作; 3)做好领导与各部门之间的协调联系; 4)完成单位年终总结和出勤登记考核。5)服从领导安排,认真完成单位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财务室岗位(兼职岗)

主要职责: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经纪律和财务管理制度,做好单位各项帐目的分类管理、财务收支和统计工作;2)搞好单位收发、及日常办公用品的采购;3)服从领导安排,完成单位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地上文物保护调查岗位

地上文物保护设2个岗位,现有人员2人,其中1人兼任所长职务。

主要职责:1)落实国家文物局“四有”工作要求,做好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管理工作对全州文物分布情况和现存状况进行调查保护核实,提出保护维修计划,承担科学分析研究课题。2)做好各类文物的调查发掘、征集抢救工作;3)认真完成相关课题研究提交研究成果、4)认真做好全州各县的指导、培训工作推动全州文物事业稳步发展;5)服从领导安排,认真完成领导交办各项工作任务。

()地下文物保护调查岗位

地下文物保护部设2个岗位,现有人员2人,其中1人兼人财务。

主要职责:1)承担地下文物的保护调查勘探,抢救性发掘文物,配合各项基本建设工程做好可行性调查报告,采取有效保护措施,避免文物遭受破坏,承担课题研究根据文物的价值积极推荐文物保护单位。2)做好各类文物的调查发掘、征集抢救工作;3)认真完成相关课题研究提交研究成果、4)认真做好全州各县的指导、培训工作推动全州文物事业稳步发展;5)服从领导安排,认真完成领导交办各项工作任务。

 ()民族文物保护调查岗位

民族文物保护部设2个岗位,现有人员2人,其中1人兼办公室工作。

主要职责:1)承担对辖区内各少数民族的分布,社会制度、生产生活、文化艺术、宗教信仰、民族科技、历史发展等方面进行调查研究,对具有独特代表的民居、村、镇根据其价值推荐为民族名村、名镇和民族文化生态村落,抢救保护民族文化遗,承担课题研究;2)做好各类文物的调查发掘、征集抢救工作;3)认真完成相关课题研究提交研究成果、4)认真做好全州各县的指导、培训工作推动全州文物事业稳步发展;5)服从领导安排,认真完成领导交办各项工作任务。

()馆藏文物保管保养岗位

馆藏文物保护部设1个岗位,现有人员1人兼副所长岗位

主要职责:1)履行文物藏品有关保管、保养的规定,做好科学安全防护工作,使库房文物、物帐卡一致建立完善藏品档案资料库。对库房保管工作进行研究创新,承担课题研究,应用多媒体手段对藏品科学管理,发挥效能;2)确保文物安全,做好防盗设施的管理维护;3)服从领导安排,认真完成领导交办各项工作任务。

 ()陈列宣教及政策法规岗位(兼职岗)

主要职责任务:1)协助领导制定各个时期各种内容的对外陈列宣传计划、规划;2)组织开展陈列宣传的预算、资料整理、版式设计和加工制作等工作;3)宣传和提供文物保护管理的法律法规知识咨询,结合当地实际与相关单位开展文物保护宣传教育工作,配合起草有关文物保护管理的地方性法规,配合文物执法。4)服从领导安排,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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