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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扩大有效投资促进经济发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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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79139-2020-144848
发文机构
怒江州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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怒政办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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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文      号
怒政办函〔2020〕33号
发文日期
2020-08-13 11:12:14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委、办、局: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全省加大投资促进发展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怒江州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实现2020年经济持续平稳增长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怒政发〔2020〕6号)和《怒江州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稳定经济运行22条措施的实施意见》(怒政发〔2020〕11号)要求,在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切实扩大有效投资,更好发挥对经济平稳运行的支撑、拉动作用。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坚持增投资促发展不动摇

(一)坚持目标任务导向。各重点行业、各县市务必围绕全年固定资产投资目标任务,夯实建设项目支撑基础,筑牢扩大投资促发展各项工作,确保实现全州工业投资增长10%以上、农业投资增长20%以上、数字经济投资增长50%以上、综合交通投资增长25%以上、生态环保投资增长10%以上、文旅投资增长20%以上、水利投资增长20%以上、房地产投资增长13%以上、教育投资增长10%以上、卫生投资增长20%以上,泸水市投资增长17%以上、福贡县投资增长13%以上、贡山县投资增长13%以上、兰坪县投资增长13%以上。(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农业农村局、州交通运输局、州生态环境局、州林草局、州文化和旅游局、州水利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教育体育局、州卫生健康委,各县市人民政府)

二、调整优化投资结构

(二)积极应对疫情补短板。加快推进重大传染病救治能力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健全完善州、县两级传染病医疗救治体系。结合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启动实施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工程,支持建设冷链物流集散中心和产地预冷、分拣包装、仓储保鲜等设施。推动一批农产品加工项目落地,新建一批禽类、畜类集中屠宰中心。谋划推动一批物资储备、区域性应急救援中心、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加强应急体系及自然灾害防治能力建设。(责任单位:州卫生健康委、州商务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应急局、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州地震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三)持续挖掘重点领域投资潜力。加快启动实施纳入全省基础设施“双十”重大工程,继续推进“五网”基础设施建设,决战决胜县域高速公路“能通全通”工程。积极争取试点整县推进乡村振兴,以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收集治理、“厕所革命”和村容村貌提升为重点,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加快中低产田改造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强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大力推进节水改造,完善提升农业基础设施。加大教育基础设施投入,补齐普通高中发展短板。围绕“干净、宜居、特色”,以棚户区及老旧小区改造、农贸市场、城市停车场、污水垃圾处理、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实体书店等为重点,推进城市更新,推动县城提质扩容,力争2020年泸水市、贡山县创建成为省人民政府命名的“美丽县城”。创建高质量特色小镇,力争获得省人民政府对丙中洛小镇的命名授牌。积极响应疫情带来的住房改善需求,更加注重优质医疗、教育、环境基础配套,大力发展康养业,努力把怒江州建设成为世界级旅游目的地。(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交通运输局、州教育体育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农业农村局、州水利局、州文化和旅游局、州卫生健康委、州扶贫办,各县市人民政府)

(四)大力促进产业投资。围绕构建“六大产业”体系,抓紧谋划建设一批重大产业项目。大力争取中央技改资金,支持工业企业实施技术改造,切实提高企业新品研发应用能力、装备水平、节能减排水平、信息化和智能化水平。加快5G基础设施布局落地,推进“数字怒江”建设。主动融入大滇西旅游环线建设,按照《怒江州旅游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尽快启动建设一批交通基础设施、旅游服务设施、文化基础设施、新产品新业态项目。确保全年完成文旅投资2.8亿元以上。(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交通运输局、州文化和旅游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五)着力抓好招商引资项目落地。各重点行业主管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要制定年度招商引资工作方案,严格落实“一把手”带头招商。要创新模式,力争在大滇西旅游环线、绿色香料产业等产业扶贫新开工项目招商引资上取得实质性突破。对重大签约项目实行台账管理,设立项目专员,加强跟踪协调,提供全程无偿代办服务,推动项目早落地、早开工、早投产。确保重点行业主管部门和各县市年度签约项目落地率达40%以上。(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商务局、州文化和旅游局、州投资促进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三、谋划推动项目建设

(六)加大前期工作力度。2020年州级财政安排前期工作经费不低于2000万元,各县市要进一步加大项目前期投入力度。从“四个一百”前期项目和2020年版“补短板、增动力”重点前期项目中,再精准筛选一批优质项目,加快推进项目论证、审核报批、资金方案、业主对接等前期工作,提高项目成熟度,力争年内开工建设一批。支持创新项目前期工作方式方法,试行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工作总承包、重大项目前期咨询服务订单采购,助推项目快速落地开工。结合“十四五”规划纲要及重大专项规划编制,争取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和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持续加强项目储备,争取更多项目进入国家、省规划盘子。(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农业农村局、州水利局、州文化和旅游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七)确保在建和计划新开工项目如期推进。新开工项目是投资任务增量支撑,对于已经完成审批立项的项目,要加快工程报建进度,积极做好征地拆迁、水电气接入等开工前准备工作。对于还没有完成四项审批的项目,要梳理清单、分类指导、重点突破,加快前期工作进度。鼓励各县市继续开展重大项目集中时段开工,营造抓项目促投资的浓厚氛围。投资主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跟踪调度、及时发现解决问题,避免出现停工或半停工情况,确保项目年度投资计划按时按量完成。(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州生态环境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投资促进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八)切实发挥政府投资项目带动作用。用好上级补助资金、本级财政资金、地方政府债券资金,更好发挥政府投资项目带动作用。对获得各级预算内投资和债券资金支持的项目,强化资金执行情况调度,加快项目建设资金拨付使用。2020年提前批次、第一批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原则上应于2020年7月底前实现拨付使用70%以上。2018年安排的中央和省预算内资金应于2020年上半年完成拨付使用,2019年安排的中央和省预算内资金应于2020年前三季度完成拨付使用。投资主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管,及时掌握项目建设进展,做到开工、建设、竣工“三到现场”,推动实物工作量及时形成。(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教育体育局、州民族宗教委、州民政局、州财政局、州人社局、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州生态环境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农业农村局、州水利局、州商务局、州文化和旅游局、州卫生健康委、州林草局、州扶贫办,各县市人民政府)

四、筹措争取项目资金

(九)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准确把握政策动向和投资方向,夯实项目储备和申报工作,大力争取中央各类资金支持。力争2020年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额度较2019年翻一番,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确保资金落到实体项目上,更好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引领和撬动作用。(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财政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十)争取金融机构支持。积极争取金融机构对重点领域重大工程项目信贷支持,力争2020年信贷余额比2019年同期增长5%以上,确保2020年企业融资成本不高于2019年同期融资成本。继续实行“发改部门梳理推介、银保监部门转送、银行自主审批”的项目融资模式,加强银企政沟通协调,提高审贷和放款效率。积极争取省级战疫情稳投资专项资金,保障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合理设置信用等级要求,精准引进保险资金支持重大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财政局,人行怒江中支、怒江银保监分局,各金融机构,各县市人民政府)

(十一)积极拓宽融资渠道。合理规划专项债券项目,挖掘提升基础设施项目商业价值,提升项目可融资性。想办法通过企业债券、公司债券、项目收益债券、中期票据、资产证券化等方式筹措资金,提升项目业主单位自筹资金能力,争取获批企业债。用好降低基础设施项目资本金比例政策,最大限度降低政府出资,提高社会资本出资比例。积极盘活存量资产,大力推动资产证券化、资源资本化,提升项目业主自筹能力。(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财政局,各金融机构,各县市人民政府)

五、破解项目用地制约

(十二)以改革方式强化用地保障。加强重点项目计划与用地计划衔接,推动“多规合一”,实现项目规划、产业布局与空间规划协同推进。积极争取省级预留部分全省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由投资主管部门和自然资源部门统筹用于支持全州重点工程项目。统筹指导重大项目落实占补平衡指标,对于占补平衡指标短期内难以落实的重特大项目,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前提下,创新供地方式,推动以临时用地、先行用地、正式用地报批的方式为开工建设提供用地保障。开辟用地审批的“绿色通道”,做到即受即审。(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六、提升审批服务效能

(十三)深化改革加强服务。依托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等全力推进行政审批事项无纸化办理,全面推广网上收件、网上审批和网上出件。疫情期间,对按照规定确需提交纸质材料原件的,原则上由项目单位在保证真实性的前提下提供电子材料先行办理,后补交纸质原件。加快推进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大力简化企业投资项目审批程序。深入开展投资堵点疏解治理行动,切实解决审批事项互为前置问题。对照重点项目清单,有关部门要制定项目服务“施工图”、“时间表”,提前介入项目立项、选址、用地、环评等前期工作关键节点,超前预判、研提应对措施。特别是在四项审批、用地指标、环境评价、资金安排等方面靠前服务、优先保障,主动提供政策咨询、技术服务,指导帮助业主做好项目前期论证、报件编制,推动项目前期工作提速增效。(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财政局、州人社局、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州生态环境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农业农村局、州水利局、州文化和旅游局、州卫生健康委、州林草局、州政务服务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七、强化统筹协调和督导问效

(十四)压实各方责任。建立全州重大项目综合协调推进工作机制,高位统筹谋划、协调推进重大项目,对纳入省级“四个一百”重大项目和全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实行台账管理,专人专班推进。各县市对属地项目负总责,坚持项目目标化、目标节点化、节点责任化、责任限时化,将年度建设任务细化分解到季度、月度,将项目推进任务落实到责任部门、责任人。州级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全行业管理,切实承担起谋划、推进项目的责任,积极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完成年度投资目标任务。

(十五)加强运行调度。各县市人民政府和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教育体育局、州生态环境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农业农村局、州水利局、州文化和旅游局、州卫生健康委要按月调度本地区本行业投资运行,并于每月25日前将重大项目进展情况书面反馈州发展改革委。各县市、州级各部门要根据项目入库纳统要求完善相关资料,做到应统尽统;要明确一名联络员负责报送重大项目进展情况,于8月10日前将联络员姓名、职务、联系方式反馈州发展改革委(联系人及电话:黄俊,3623277;电子邮箱:ynnjtzk@163.com)。 州发展改革委要及时印发全州2020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计划表,并适时调整充实完善;要每月开展1次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综合调度,掌握各县市项目推进和投资运行情况;协调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重点项目的审批、要素保障、政策支持等服务工作;加强投资政策研究和运行态势分析,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研究提出对策建议。重大问题及时向州人民政府报告。

(十六)实行督导问效。州发展改革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督促指导,对各县市、各部门投资完成情况、项目储备转化情况、重点项目建设情况、投资运行监测调度情况、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应用情况等进行评估,定期通报、年终评测,对工作扎实、成效显著的地区或部门予以通报表扬,并在州级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和争取中央、省预算内投资及地方政府债券额度安排上给予优先考虑和支持,体现“大干大支持、不干不支持”的鲜明导向。


             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8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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