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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州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019113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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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79139-2019-132445
发文机构
怒江州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文      号
怒政办函〔2019〕59号
发文日期
2019-12-20 10:00:00


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州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019113号建议的答复

怒政办函〔2019〕59号

王玉才等代表:

您在怒江州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全面推进县、乡、村三级综治中心建设的建议》(第2019113号),转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办理,经与州委政法委等部门对接,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怒江州紧紧围绕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始终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影响社会治安的突出问题,切实把推进综治中心建设工作作为党委、政府的“一把手”工程来抓,共同推进综治中心建设各项工作的开展。

自2017年以来,怒江州严格按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综治中心建设与管理规范》(GB/T33200—2016)和省综治委《关于印发〈关于推进全省综治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云综治〔2017〕9号)、省综治办《关于认真抓好全省30个乡镇(街道)综治中心示范点建设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在学习借鉴其他地区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积极整合资源,精心组织实施。怒江州、县(市)、乡(镇)、村(社区)四级综治中心(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共306个(其中:州级1个、县(市)级4个、各乡镇29个、村(社区)272个)均已完成挂牌入驻并建立了相关工作机制,挂牌率为100%。2018年,完成了泸水市上江镇综治中心(省级综治中心示范点)建设,独立建房300平米,充分整合基层资源,与为民服务中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一体运行,综治办工作人员和各基层治理部门全部入驻,进行实体化运行。

为加强基层政法综治维稳和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满足基层综治维稳、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网格化服务管理等工作的需要,有效整合基层工作力量和设施功能,实现各种社会治理资源共建共享共用的需要,州委政法委和州委组织部印发了《关于整合农村党群活动室资源设立警务室、调解室、网格室、综治中心的通知》(怒政法〔2018〕62号),与州发改委、州公安局、州司法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在全州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建设警务室、调解室、网格室综治中心的通知》(怒政法〔2018〕65号)。在全州已建成的1553个农村党群活动室加挂警务室、调解室、网格室、综治中心“三室一中心”标牌标识,在全州67个易地搬迁集中安置点建设警务室、调解室、网格室、综治中心“三室一中心”。同时,为全面提升全州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州委、州人民政府先后制定了《怒江州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基层党建和社区治理工作指导意见》《怒江州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基层党建和社区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对加强和创新全州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基层党建和社区治理工作作出了全面安排部署。州委政法委制定出台了《怒江州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综治中心”建设实施方案(试行)》,明确了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综治中心建设的目标要求、运行机制、建设标准、功能职责,以安置点管委会或村(社区)干部、驻点民警(辅警)以及社会工作者、志愿者、党员、楼栋长等力量为基础,积极组建“1+3+3+N”队伍:“1”即:一个领导机构;“3”即:三室(警务室、调解室、网格室),3支队伍(治保员、调解员、网格员队伍);“N”即:若干支法治宣传和服务指导队伍,具体负责安置点的矛盾纠纷调解、治安信息采集、安全隐患排查、治安形势研判、法治宣传教育和网格化服务管理等工作。并积极建立法治宣传教育、法律援助服务、巡回法庭、人口服务管理等流动性服务指导队伍,组织警官、法官、检察官、律师、法律工作者等力量深入安置点开展政策法规宣讲,切实增强安置点搬迁群众的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和依法办事能力,强化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基层社会治理合力,为易地搬迁群众创造更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实现易地搬迁群众“搬得出、稳得住、能发展”,不断提升易地搬迁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目前,全州已完成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综治中心”试点建设11个,并正式投入运行,其余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综治中心中建设工作正在有序推进。积极争取到珠海帮扶怒江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经费206万元,用于全州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综治中心建设,并于10月8日向各县(市)下达了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综治中心试点建设经费110万元。

同时,积极推进“雪亮工程”建设,通过综治中心建设把治安措施延伸到群众身边,发动社会力量和广大群众共同监看视频监控,共同参与治安防范,从而真正实现治安防控“全覆盖、无死角”。2018年11月,怒江州“雪亮工程”建设项目已顺利通过中央政法委基层社会治理局组织的专家组评审,列入了全国2020年重点支持建设城市。2019年6月至10月,州委政法委先后专题研究了“雪亮工程”项目建设工作、《怒江州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怒江州综治分平台建设方案》,分析研究建设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并就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综治中心建设、强化协调联动和强化资金监管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目前,已顺利完成了怒江州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项目资金申报工作。

下一步,州人民政府将协调相关部门,在全面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三室一中心”建设的基础上,按程序报上级相关部门,争取建设资金,统一规范实施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一如既往地对我们工作给予关心、支持与监督。



                     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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