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指南
(2021年11月修订)
为便于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社会组织准确获取怒江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增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的沟通理解,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服务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编制了《怒江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建议阅读《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如发生变化,《指南》将适时进行更新、说明。
一、主动公开信息
(一)公开范围
怒江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范围见怒江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怒江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nujiang.gov.cn/)政务公开栏内查阅怒江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目录》,也可到怒江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s://www.nujiang.gov.cn/rsj/)查阅信息公开《目录》(办公地址:怒江州泸水市六库街道穿城路235号 电话:0886-3628950)。
(二)公开渠道
1、“怒江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nujiang.gov.cn/);
2、当面受理点直接进行查阅;
3、其他:报刊、广播、电视等。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各类政府信息,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提供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行政机关申请获取。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
(一)申请接收渠道
1、当面提交
怒江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怒江州泸水市六库街道穿城路235号 ;
办公时间: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工作日:每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886-3628950。
2、信函或传真提交
申请人可以通过信函及传真方式向怒江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提交申请。
来信请寄:怒江州泸水市六库街道穿城路235号 ,怒江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收),同时来信封面左上角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邮政编码:673199;
传真号码:0886-3630880;
电子邮箱:286527881@qq.com。
3、网上申请
申请人可以访问“怒江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nujiang.gov.cn/html/zwgk/xxgkzn/,在“依申请公开”页面,在线填写提交申请。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二)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到怒江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领取或“怒江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怒江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料下载”栏目”下载打印。
2、申请表应准确载明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其载体形式。所需政府信息内容描述应当指向明确,建议详尽提供特定政府信息的文件名称、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信息内容的特征描述。
3、当面申请的,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通过邮政寄送或传真提交申请的,应随申请表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网上申请的,应上传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或照片。
4、怒江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怒江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具体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三)申请办理的有关说明
1、申请的处理
(1)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申请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对不属于本机关掌握的政府信息,本机关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本机关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机关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5)怒江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做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6)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将不予公开并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2、办理期限
本机关在收到《申请表》后,将进行登记。能当场答复处理的,应当场予以答复处理。对于不能当场答复的,将在登记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3、申请不符合《条例》有关规定,向当事人说明有关情况,或指引其向相关单位咨询或按其他有关程序办理。
三、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及职能
怒江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怒江州泸水市六库街道穿城路235号 ; 联系电话:0886—3628950。
具体职能:
1、办理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事宜;
2、维护和更新本行政机关公开的政府信息;
3、组织编制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4、组织开展对拟公开政府信息的审查;
5、本行政机关规定的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其他职能。
四、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我局投诉举报(投诉电话:0886-3628950,传真:0886-3630880,办公地址:怒江州泸水市六库街道穿城路235号怒江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公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怒江州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举报、投诉。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