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人民政府

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贫困退出公示

日期:2019-12-18 00:00:00  浏览:0    语音阅读正文


根据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印发〈贫困县退出专项评估检查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贫困退出机制的通知》云南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云南省2019年贫困县退出专项评估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规定的贫困县退出标准和程序,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贫困退出经过县级自评、会议审定、公开公示,经州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第26次会议审定,茨开镇、丙中洛镇、捧当乡、普拉底乡4个贫困乡(镇)达到退出标准,拟由州人民政府批准退出,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达到贫困县申请退出标准和要求,拟向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申请对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开展贫困县退出专项评估检查。现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天(2019年12月17日至12月21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请向怒江州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意见。

  电话:189088***89

  邮箱:1013285295@ qq.com

  怒江州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19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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